由於《民法》規定的「約定利率上限」為20%,遠高於銀行小額借錢放貸及借錢貸利率的15%(《銀行法》第47條之1第2項),立法院於2020年底三讀通過《民法》第205條修正案,將法定週年利率上限調降為16%,於2021年7月20日施行。這會產生什麼影響?已經簽的契約又該怎麼適用?一起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首先我們來說明一下年利率該怎麼正確計算。雖然大家都知道年利率就是「利息金額」除以「借款」所得出的數字,不過問題就出在「借款」的定義上。
依我國實務見解,借款必須要是「實際借款金額」才算數。舉例來說,小法向小操借了100萬元,依法定利率必須付16萬元的利息。但如果小操在事前就先將「利息」的部份扣除,所以只借給小法84萬元的話,由於小法實際上「只借到84萬元」,所以他實際上要付的利息其實並不是16萬,而是84*0.16=13.44萬才對。
另外在修法後最大的改變是,舊法規定對於超過法定利率的部分「債權人無請求權」,這在實務上的解釋則是,債權人雖然不可以主張要債務人清償超過的部分,但如果債務人還是清償了就仍然有法律效力。
而修法後的文字則為「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也就是不生法律效力的意思,日後如果債務人不小心清償了超過法定利率的金額,就可以《民法》不當得利的規定,請求返還超額的利息。
1.還款期數: 最低3個月-最長60個月
2.利息(以當舖法規定為準):月息最低1%~最高2.5%[年利率最低12%最高30%] (提早結清以日計算,無違約金)
3.無任何代辦手續費
4.依據個人工作、薪水及各項負債授信條件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為借貸成本計算的 參考案例:假設你貸一筆新台幣 300,000 元的款項,還款期為60 個月,開辦手續費為新台幣 6,000元,總 費用年百分率為 3.68%,等於每月還款額度應為新台幣 5,113元,而總還款額則為新台幣 312,7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