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典當人(小額借款、借錢)將抵押品拿去典當卻未依約還款,款期限到後 5 天內沒有贖回也沒有付清利息延當,則抵押品的所有權歸當舖所有,當舖有權處理典當物,此時當舖將流當物清冊送往主管機關查核後,便可將當舖流當物拍賣或陳列出售,形成所謂的流當品拍賣。
相信不少人會問,買流當品可靠嗎?會不會買到假貨或贓物?
只能說真的不用擔心,當舖業者比你更害怕收到有問題的典當物,因此在進行收當物品時都會要求出示相關證明,例如GIA證書、黃金純度證明、名牌包保卡、精品包購證等,並且有專業鑑定師鑑定真偽與預估殘值。
加上當舖業者依法規定須定期將載有持當人及收當物品等資料的登記簿送主管機關備查,也會與警察機關配合,協助進行失物與收當物品核對,一有可疑之處立即通報處理,最重要的是,一經發現有意收受贓物將可面臨勒令停業的罰則,相信沒有業者會願意犯險。
1.還款期數: 最低3個月-最長60個月
2.利息(以當舖法規定為準):月息最低1%~最高2.5%[年利率最低12%最高30%] (提早結清以日計算,無違約金)
3.無任何代辦手續費
4.依據個人工作、薪水及各項負債授信條件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為借貸成本計算的 參考案例:假設你貸一筆新台幣 300,000 元的款項,還款期為60 個月,開辦手續費為新台幣 6,000元,總 費用年百分率為 3.68%,等於每月還款額度應為新台幣 5,113元,而總還款額則為新台幣 312,7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