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在報紙上看到一些社會新聞都跟借錢有關,我自己本身也因為姐姐四處借錢闖禍而傷透腦筋,所以好幾次都懷疑自己,借錢這件事到底是在幫人還是在害人?我是不是不應該從事借錢服務的行業?但這些負面的念頭很快就消失了,我的老師曾經告訴我,借錢借的對就是幫,借錢借不對就是傷,借錢給對的人就是以錢生錢以錢解困的最好方式,借錢給錯的人不但錢有可能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借錢的人也可能淪落至更艱難的狀況而萬劫不復。就拿我自己的姐姐來說,挖了東牆補西牆的借錢方式,就是最糟糕的例子。
新聞上說,一位女歌手跟非常多人借錢,金額都不大,但累積起來非常可觀,而且會用各種理由推拖,一般人都會認為幾千元是小錢,所以也不會太計較,但因為幾千元而喪失人格與信任,真的值得嗎?另一則新聞則是男子覬覦老人家每個月的政府補助,不斷跟老人借錢,追討就翻臉跟翻書一樣的把老人家分屍成五塊裝在袋裡丟入愛河中。其實這些新聞都不是欠缺什麼大錢,為什麼要把自己搞到眾叛親離,甚至走上殺人一途?以我自己來說,絕對是借錢不求人,與其去跟親朋好友求爺爺告奶奶的,我寧可尋找正當的管道借錢,靠自己把問題解決,才不用欠人情又背負情緒壓力。
那怎麼樣才能借錢不求人?我個人是個非常害怕欠人情的人,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該怎麼去還人情,也會怕身邊的人受累而受不平等的對待,所以當我有金錢上的困難時,我的求助對象就會是銀行或是任何合法的民間融資單位。銀行的借錢方式我就不多闡述,無非就是準備好所有必須的文件資料向銀行申辦,然後就是等待審核通過。但總會遇上突然而來的緊急事態,沒有辦法去等待冗長的審核時間,這時候我就會選擇民間融資單位,一樣是借錢不求人,但民間單位的申辦速度撥款速度就遠比銀行來的快很多。
所以,借錢不求人難嗎?我覺得一點都不難,銀行跟民間融資單位的差別僅止於申辦速度以及門檻條件不同而已,只要你仔細思量過自身的還款能力與借錢需求比較符合哪一種金融單位,然後謹慎看待自己的債務,遵守規定將債務一一清償,那麼借錢不求人一點都不難。
1.還款期數: 最低3個月-最長60個月
2.利息(以當舖法規定為準):月息最低1%~最高2.5%[年利率最低12%最高30%] (提早結清以日計算,無違約金)
3.無任何代辦手續費
4.依據個人工作、薪水及各項負債授信條件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為借貸成本計算的 參考案例:假設你貸一筆新台幣 300,000 元的款項,還款期為60 個月,開辦手續費為新台幣 6,000元,總 費用年百分率為 3.68%,等於每月還款額度應為新台幣 5,113元,而總還款額則為新台幣 312,7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