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7日,大馬YouTuber楊虹玲傳出輕生,還說出「死才能贖罪」等話,讓不少粉絲相當震驚;直到4月底她透過影片坦言自己沉迷賭博,欠下巨額賭債,曾向地下錢莊、朋友借錢繼續賭博,還謊稱自己要賣包包,再以向不同的人收取訂金的方式詐騙,東窗事發後打算畏罪自盡的她被消防員阻止。消息一出,風向馬上大轉變。
雖然楊虹玲在影片中承諾自己會改過自新,努力賺錢還錢,但債主似乎沒這麼容易就放過她。楊虹玲29日在臉書PO出數張照片,可以看到她手、腳、臉部都有瘀青傷勢,直言自己「第一次被人打到進醫院」,引發熱議。
楊虹玲表示,「這幾個月我變得不再多說話,也學習努力解決問題,不再執著於過去,一直都很努力還債,難免身邊所愛的親人、家人、朋友,也曾經收到過一些恐嚇電話、短信,甚至有過曾經是朋友、後來為了錢而出賣我並傳來的威脅信息,也有人帶著肥肥胖胖的壯漢到我朋友的店砸場。 」
她接著說,「如果我想逃避的話,我早就離開了馬來西亞。我們選擇一個個去面對,一個個去解決,只是因為我想面對自己的責任,彌補自己的錯誤,甚至在下個月要打官司了,我也是沒想過要逃離。但是,最不想發生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
楊虹玲宣稱,這些傷是自己和姊姊近日回家時在路上被2名陌生男子抓住毆打所致,「他們不止打臉,還用腳來踢和踩我的腹部,姐姐的臉也瞬間變成了豬頭餅,今天半邊臉都變紫色了,險被毀容。我和姐姐都只是手無縛雞之力的矮小瘦弱的女人,為什麼下手要這麼重?這一切發生得很快,我們只能挨打,無法反抗,他們搶走了我們身上的現金就離開了。」
最後她表示傷勢無大礙,只是心理受創嚴重,「請允許我們在家休養數日,平復心情。至於幕後主使,一人做事一人當,禍不及親友,我每個月都在還錢給你了,請你別再騷擾和傷害我身邊的家人了!」
1.還款期數: 最低3個月-最長60個月
2.利息(以當舖法規定為準):月息最低1%~最高2.5%[年利率最低12%最高30%] (提早結清以日計算,無違約金)
3.無任何代辦手續費
4.依據個人工作、薪水及各項負債授信條件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為借貸成本計算的 參考案例:假設你貸一筆新台幣 300,000 元的款項,還款期為60 個月,開辦手續費為新台幣 6,000元,總 費用年百分率為 3.68%,等於每月還款額度應為新台幣 5,113元,而總還款額則為新台幣 312,7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