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警分局警員陳喬庭過去曾因熱心助人,登上媒體版面被稱為「暖警」,卻疑似因玩運彩、房貸等因素,而有龐大債務壓力,竟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2名老弱誆騙共77萬元,全案法院審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陳10年徒刑。
28歲的陳喬庭,警專30期畢業,從警8年,2013年起於羅東公正派出所任職,原與妻子為同派出所的同事,事發後2人已經離婚,陳喬庭也已離職。
檢警調查,陳喬庭於去年11月26日,在派出所執行備勤勤務時,負責受理民眾報案,一名林姓婦人到派出所報案,表示因為接獲詐騙集團電話,稱是她的嫂嫂,想要借錢,導致被騙28萬元。
陳喬庭於受理報案後的隔天,竟到林婦家樓下,表示自己有詐團的3條線索,需向林婦借30萬元當作誘餌,才能引出詐騙集團首腦,林婦信任警察不疑有他,提領30萬元給陳,得手後陳又食髓知味,向林婦稱詐騙集團首腦在花蓮,要到外縣市調查,需再拿10萬。
林婦稱戶頭只剩7萬,陳喬庭同意再拿7萬元,剩餘3萬元自己想辦法,一共詐得37萬元,不久就被陳喬庭全部花光。
另外,今年1月22日,陳喬庭負責護鈔專案勤務時,協助一名獨居的陳姓老翁去銀行提領40萬元,欲拿去裝潢房屋。
不料,陳喬庭看老翁獨居,且年事已高,在將老翁送回蘇澳住處時,聲稱40萬元裝潢費用要過幾天才能支付,派出所可以代為保管,老翁不疑有他,將裝有40萬元的牛皮紙袋給陳帶回,隨後錢全部被花用殆盡,陳翁1月27日到派出所,欲向陳喬庭討回裝潢錢,全案東窗事發,羅東分局也啟動偵查。
偵查時陳喬庭對犯行坦承不諱,檢方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陳喬庭與林婦的Line對話紀錄及陳喬庭的網路銀行明細,認為陳共詐取民眾77萬元財物,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依法起訴,全案法院審結,於今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陳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1.還款期數: 最低3個月-最長60個月
2.利息(以當舖法規定為準):月息最低1%~最高2.5%[年利率最低12%最高30%] (提早結清以日計算,無違約金)
3.無任何代辦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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