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張姓男子邀35歲郭姓男子合夥開公司,但公司遲未開張,還以代墊工程款等理由向郭男借款180萬元,郭男要求拆夥退款未果,怒控張男詐欺。未料,張男在開庭前一天竟設局將郭男誘出並潑酸,造成郭男全身55%面積灼傷,還險些失明,警方正全力追緝中。
警方調查,開庭前一天,郭男接獲張男來電,指稱要還錢和解,郭男不疑有他,前往張男住處,未料一進門就遭張男潑灑不明強酸,還被棍棒毆打,張男犯案後逃逸無蹤。
郭男經送醫後傷勢嚴重,全身55%面積2至3度灼傷,雙眼險些失明,目前仍在醫院療養,張男犯案後則不知去向。
警方指出,郭男目前仍在林口長庚加護病房休養,已經清醒,暫無生命危險;至於張男8日攻擊郭男後,從住家後門逃離,警方已掌握他的動向,正全力緝捕中。
1.還款期數: 最低3個月-最長60個月
2.利息(以當舖法規定為準):月息最低1%~最高2.5%[年利率最低12%最高30%] (提早結清以日計算,無違約金)
3.無任何代辦手續費
4.依據個人工作、薪水及各項負債授信條件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為借貸成本計算的 參考案例:假設你貸一筆新台幣 300,000 元的款項,還款期為60 個月,開辦手續費為新台幣 6,000元,總 費用年百分率為 3.68%,等於每月還款額度應為新台幣 5,113元,而總還款額則為新台幣 312,7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