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很好的問題,我們常借款給對方的原因,不外乎是人情壓力、情感勒索,甚至是因為自己的不好意思所以無法拒絕借款出去,但這些都是非常不正確的借款觀念。對我來說,我願意借款出去的只有四種人,一是對方的人品是我認可的,二是對方擁有很好的信用紀錄,三是對方具有足夠的賺錢還款能力,四是借款的理由不是以債填債而是借款投資生財。除了這四種人,我一律不會借款出去,哪怕對方是自己的親朋好友,我永遠堅持這個信念。
就拿信用紀錄來說,如果一個人跟我金錢往來的過程中都是說的到做不到的,再加上卡債累累銀行關係惡劣,你會借款給他嗎?我想是不會的。我一位同事就是這樣,很喜歡跟身邊的人一次幾百元的借,不提醒他還會忘記歸還借款,不然就是幾百元拖個幾個月才還,這樣的借款誰願意?足以的還款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人都有可能遇到一時不方便需要借款的時候,但救急不救窮,如果對方擁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只是一時需要一筆應急的借款,那這個忙有什麼理由不幫呢?
有了願意借款的四種人,當然也有不願意借款的四種人。一是心術不正的人不借款,二是把承諾當口頭禪說話不算話的人不借,三是借款拿去投資非法項目的不借,四是沒有規劃借款流程及還款方式的不借。很多不務正業或心術不正的人,看一下他的表情和眼神就會有不同的感覺,不管他今天對你多麽信誓旦旦,你也千萬不要相信他。有些人則是隨口承諾他人卻永遠做不到的,也請他離你遠一點不要有金錢上的關係。至於把借款運用在投機或是非法行為上的,更要特別小心,都有可能受到牽累因而觸法。
1.還款期數: 最低3個月-最長60個月
2.利息(以當舖法規定為準):月息最低1%~最高2.5%[年利率最低12%最高30%] (提早結清以日計算,無違約金)
3.無任何代辦手續費
4.依據個人工作、薪水及各項負債授信條件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為借貸成本計算的 參考案例:假設你貸一筆新台幣 300,000 元的款項,還款期為60 個月,開辦手續費為新台幣 6,000元,總 費用年百分率為 3.68%,等於每月還款額度應為新台幣 5,113元,而總還款額則為新台幣 312,7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