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錢不成反被擄走痛打!宜蘭一名盧姓男子,日前跟李姓被害人付費借車,事後對方又以罰單等雜項為由討錢,雙方喬不攏,他跟4名男子當街擄人、持球棒跟西瓜刀痛毆,過程中還叫被害人跟朋友借錢,得手3萬元,結果其中一名友人交款時驚覺不對勁,立刻報警,他們擔心事跡敗露,立刻先把被害人丟包在路邊,再棄車搭小黃逃逸,事後警方攻堅住家逮人,其中一名嫌犯還裝傻說「發生什麼事了?」
想說事情過了幾個月還想裝傻不承認,但其他共犯23日時一一被逮了。走在最前面的,就是整起擄人案的主嫌,盧姓男子被上銬押進警車,其他人則是教唆來的共犯。
今年6月他跟李姓被害人借車,付了1萬5千元費用,歸還後對方以罰單等雜項為由又跟他討錢,雙方喬不攏最後談判破裂,他竟然跟4名男子把人擄到公墓,用球棒痛打一頓,他還叫對方跟朋友借3萬,得逞後又想用同手法再騙一次時,李姓被害人的朋友抵達交款的速食店,覺得不對勁立刻報警。
1.還款期數: 最低3個月-最長60個月
2.利息(以當舖法規定為準):月息最低1%~最高2.5%[年利率最低12%最高30%] (提早結清以日計算,無違約金)
3.無任何代辦手續費
4.依據個人工作、薪水及各項負債授信條件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為借貸成本計算的 參考案例:假設你貸一筆新台幣 300,000 元的款項,還款期為60 個月,開辦手續費為新台幣 6,000元,總 費用年百分率為 3.68%,等於每月還款額度應為新台幣 5,113元,而總還款額則為新台幣 312,780 元。